根据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》(办水保【2020】160号)规定,同时根据承诺制项目专家意见,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已符合相关规范、规定等要求,达到申报条件,同意按程序申报审批。
1、建设单位:锦州恒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
2、建设单位联系人:马丽敏 15704231220
3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:沈阳宇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
4、方案编制单位联系人:晁宇 18624320366
建设内容:项目区主要由主体建筑区、道路及硬化区、景观绿地区及远期预留区四部分组成。
项目总占地面积1.6385hm2。主体建筑区占地面积0.5638hm2,道路及硬化区占地面积0.5407hm2,景观绿地区占地面积0.2785hm2,远期预留区0.2555hm2,全部为永久占地。
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全文见附件,公众如有水土保持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其他方式,向建设单位或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提出。
附件所在公开邮箱账号密码
账号:yrgs1118@163.com 密码:yrgs1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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